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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超详细讲解类的继承

写在前面

类的继承可以在已有类的基础上派生出来新的类,不需要编写重复的代码,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,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一个重要的特点,被继承的类叫做父类,由继承产生的新的类叫做子类,一个父类可以通过继承产生多个子类,但是与C++不同的是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,即不能由多个类派生出一个新的类,避免了由多重继承产生的歧义性,更加的安全。

子类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,还可以修改父类的成员变量或者重写父类成员方法,还可以添加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,大大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。

所有的类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继承java.lang.Object类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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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子类的创建

1.1子类的创建方法

java语言中类的继承由关键字extends实现。

如果继承中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,则说明该类默认继承ava.lang.Object。

子类的每个对象也是父类的对象,所以在任何使用父类实例地方,都允许使用子类实例。

实例1:创建个人类Person,在以个人类为父类创建子类学生类Student类。(代码放在文末)

java在调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前,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。构造方法是不能被继承的。

1.2调用父类中特定的构造方法

在Java继承中,程序执行时,子类会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,进行初始化操作,但是如果父类中有多个构造函数,那么就需要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()来调用父类中特定的构造方法。

实例2:super()调用父类中特定的构造方法(代码放在文末)

如果省略super()则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。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super()语句必须放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。super()可以重载,会根据参数的数量和类型选择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。如果父类中只定义了有参数的构造方法,而子类中没有使用super()来调用父类特定的构造方法,则编译会出现错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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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子类中访问父类成员

在子类中使用super()方法,可以访问父类中的特定的构造方法,还可以访问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。但是不能访问子类中添加的成员。

super.变量名

super.方法名

若父类成员申明为private,则子类中无法访问。

3.覆盖

3.1覆盖父类中的方法 覆盖与重载相似,是java多态特点的体现。覆盖是指在子类中,定义名称,参数个数与类型与父类中完全相同的方法,用于实现重写父类中同名方法。如果子类中的方法名和父类中的方法名完全相同,则不能继承,此时子类的方法覆盖父类中的方法。子类中不能覆盖父类中声明为final和static的方法。在子类覆盖父类的方法时,可以扩大父类中方法的权限,但是不能缩小父类中方法的访问权限。

3.2用父类的对象访问子类的成员

当子类覆盖父类的成员方法时,父类的对象可以访问子类的成员。只需要声明父类的变量指向子类的对象,此时可以访问子类覆盖父类的成员方法,但是不可以访问子类特有的成员方法。

4.不可被继承的成员和最终类 如果父类中的成员不希望被覆盖,则可以使用final关键字来修饰。如果用final来修饰变量,则称该变量为最终变量,即常量,程序中其他部分,可以访问,但是不可以修改。如果用final修饰成员方法,则该方法不可以被子类覆盖,该方法称为最终方法。增加了代码的安全性。如果一个类被final修饰,则该类称为最终类,不可以被继承。

定义在类中的final成员变量和定义在方法中的final局部变量,一旦给定就不能被修改,都属于是只读量,只能一次赋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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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个变量同时被final和static修饰,则他的实质是一个常量,即static final。且这样的常量只能在定义的时候被赋值。如果一个变量只用final修饰而不用static,则只能被赋值一次,不能缺省。

实例java代码

实例1:

实例2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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